社会公开承诺
2010-7-12 10:31:34桓仁满族自治县风景旅游管理局
社会公开承诺
为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优化旅游发展软环境,努力创建“学习、服务、创新、法治、廉洁”五型机关,桓仁满族自治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
一、坚持依法行政。不断提高行政效率,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程序规定,做到公开透明,程序简化,对能适用简易处理程序的,及时予以处理。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,杜绝“不作为、慢作为和乱作为”现象,做到两人以上“持证执法、严格执法、文明执法、公正执法”。
二、加强廉政建设。严格执行党纪、政纪和廉政纪律规定,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,杜绝“以权谋私”和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行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、实行政务公开。全面公开旅游局工作职能、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,公开旅游监察执法程序,公开旅游信息、简报、工作动态,努力构建“阳光政务”。
四、提供优质服务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、首查免罚制、限时办结制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提高办事效率,杜绝推诿扯皮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,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。
五、做好旅游投诉和咨询受理。向社会公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旅游投诉电话:3982723,旅游咨询电话:3982743,接受旅游者的投诉和咨询;及时处理投诉案件,做到投诉案件3日内有回音,7日内有处理,“事事有记录,件件有结案”,结案率达到100%。
六、提高创新能力。高标准策划旅游宣传促销,全方位组织推介旅游产品,抓好旅游项目建设,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。全力开展招商引资,做好旅游项目申报,培植旅游发展后劲。
为保证以上承诺的落实,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受理违反承诺的投诉举报,对署名举报者,10日内办结,并向投诉、举报人反馈查办情况。
监督投诉电话:0414—8828967。
2010年6月25日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