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
2010-1-12 9:12:58
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涉旅企业:
目前正值冬季,天冷路滑、气候干燥,火灾和交通事故多发,甲型H1N1流感疫情仍然严重,旅游安全工作不容忽视。为认真落实省、市、县文件和会议精神,确保今冬明春和“两节”期间的社会稳定,实现旅游工作“安全、秩序、质量、效益”四统一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,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
虽然我县已进入旅游淡季,部分涉旅企业已暂停营业或歇业,但是冬春季节气候变化快、节假日多、道路湿滑,是传染性疾病、治安案件、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多发期,因此,各涉旅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旅游安全责任意识,始终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工作方针,做到旅游安全警钟长鸣。
二、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各项环节
各涉旅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相关措施,排查安全隐患,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环节。
旅游星级宾馆(饭店),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各项环节的管理,定期对灭火器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,火源和消防通道进行自检自查,及时排除各类火灾隐患,预防火灾事故发生;二是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盗措施,如:提示游客使用防盗链,贵重物品寄存;加强宾客住宿登记,安全监控和巡查等,防止盗窃等治安案件发生;三是加强食品卫生,做好清洁消毒工作。严把食品原料采购、储存、生产和加工各项环节,注意食品保质期,杜绝过期变质食品,保证食品安全。
旅行社组团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游客签订《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;租用车辆手续齐全、车况良好,并签订租车合同,严禁租用“黑车”现象发生;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;建议游客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;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,合理安排旅游行程,确保旅游线路安排和旅游活动的内容安全有序。
旅游景区(点)要做好放假阶段景区安保工作,加强对景区游乐设施、旅游车辆和船舶的看管,保证景区财产安全。同时,值班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,取火、用电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。春季有施工项目的景区,要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工期,注意施工安全。
三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
甲型H1N1流感已在全球蔓延,控制疫情尚需时日,各涉旅企业,特别是仍在从事旅游接待的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,严格落实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下发的《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桓旅发﹝2009﹞17号),发现有疑似流感症状者,立即就医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。
四、制定并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
各涉旅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值班制度,制定值班表,安排值班人员,落实相关责任,公布值班电话,保证假日期间24小时有人接听,出现突发事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。旅游局值班电话:3982723(白天) 8828967(夜间)。
2009年旅游工作即将结束,望各涉旅企业负责人牢记“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”这一工作理念,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,为2010年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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